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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警察学院洛阳校区管委会公务保障车辆定点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阅读: 日期:2026-09-02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警察学院洛阳校区管委会公务保障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豫警院竞谈-2026-042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预算金额:100000元/年

2.采购内容:河南警察学院洛阳校区管委会公务车辆的一、二级保养、小修、中修、大修、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维修救援、24小时应急服务、保险理赔咨询代办、免费上门取送车等相关服务;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3.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包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服务期限:1年

6.服务地点:河南警察学院洛阳校区(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

8.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1.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三、供应商须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供应商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资格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份(包含1月份)以来(缴纳税款或社保的所属时期)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凭证(可以是税局出具的税收和社保的完税证明,也可以是银行出具的税收和社保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或可以不缴纳社保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四、谈判文件免费领取信息:

本次谈判文件领取通过网上报名,线上领取的方式进行。请潜在供应商将报名基本资料(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的扫描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通过邮箱发送至cgzbk@hnp.edu.cn,我们将进行基本资格审核,确认无误后,谈判文件的电子版将通过上述邮箱发送,请各潜在供应商注意查询下载。

竞谈报名时间:2026年9月3日起至2026年9月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工作日)

五、响应文件接受信息:

响应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26年9月8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受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东路1号河南警察学院科研楼322室

六、谈判时间、地点:

谈判时间:2026年9月8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东路1号河南警察学院科研楼322室,届时请参加谈判的代表准时出席。

七、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警察学院

采购人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龙子湖东路1号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1-56817697

联系邮箱:cgzbk@hnp.edu.cn

备案/许可证号:豫ICP备16042138号-1

地址:中国·河南·郑州市龙子湖东路1号 邮编:450046